檢驗檢測
新冠核酸檢測醫療廢物,高壓,還是不高壓?—對新冠核酸檢測醫療廢物處理標準的思考
新冠核酸檢測醫療廢物,高壓,還是不高壓?—對新冠核酸檢測醫療廢物處理標準的思考
作者 | 馮濤 黑龍江省虎林市紅十字醫院檢驗科
審校 | 楊瑞鋒 北京大學人民醫院
新冠病毒核酸PCR實驗室一般分為三個區,一區為試劑儲存區,二區為樣本處理區,三區為擴增和結果分析區,每天緊張忙碌的檢驗操作中,都伴隨醫療廢物源源不斷從這三個區域產生。
根據筆者在丁香園醫學網站和某檢驗專業微信群做的調查結果,在不同的新冠實驗室,醫療廢物的處置方式(是否高壓)有所不同。二區醫療廢物高壓的實驗室比例最高(67%),不過,在沒有陽性標本的情況下,從不高壓醫療廢物的實驗室數量也占到了19%(圖1)。
鑒于實驗室之間醫療廢物處理情況的差異,筆者查閱了衛健委官網關于新冠PCR實驗室醫療廢物處置的相關文件,按照時間線整理,見下表。
明確標本需要高壓的文件是《醫療機構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工作手冊(試行)》(以下簡稱《手冊》),以及《全員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組織實施指南(第二版)》(以下簡稱《指南》)。筆者調查的醫院,大部分選擇對PCR實驗室二區(即樣本處理區)的醫療廢物進行高壓,可能正是依據這些文件。
但在隨后新頒布的《指南》(第三版)中,要求參照《手冊(試行)》條款。從頒布時間上分析,《手冊》(試行第二版)頒布遠早于《指南》(第三版),因此,筆者推測,后者應該是參照《手冊》(試行第二版)的條款,即,滅活樣本無需高壓——既然滅活樣本新冠病毒的傳染性幾近消失,那么,樣本衍生的醫療垃圾則同樣不太可能有傳染性。筆者推測,這是另外一些實驗室不執行高壓的依據。
除新冠病毒以外,咽拭子等滅活樣本中,存在其他潛在的致病微生物,這些微生物是否還保持傳染性,是否仍有高壓的必要?都需要進一步評估。
在《手冊》中,醫療廢物分為液體和固體,分別有其處理方法(見上表)。但實驗操作中,并不容易區分固態還是液態的廢物,例如,用于RNA提取的蛋白裂解液、清洗液等,一般都預裝于固態的深孔板中,還有,加樣槍頭吸取樣本后會有液體殘留;PCR反應液也是裝載于PCR板中——這些情形均是液態和固態并存,應算作液態還是固態廢物進行處理?
筆者認為,不應拘泥于固態還是液態廢物,而應針對實驗環節中每一種具體的廢物,對其傳染性進行系統的、量化評估。另外不能忽視的是,新冠核酸提取試劑中,包含胍鹽、醇類、酚類等等多種化學物質,有潛在的化學品危害,是否適合高壓?高壓中有無泄露引起生化危害的可能?是否會腐蝕高壓鍋的電路引起安全事故風險?需要對這種潛在風險進一步開展研究。
對于56℃即可滅活的新冠病毒,是否必須高溫蒸汽殺滅,是否可以探索其他更經濟的殺滅措施?
PCR實驗室二區的陽性質控是高濃度質粒,不具傳染性,三區的擴增產物也沒有傳染性,這些廢物均無高壓的必要,強行高壓,反而可能造成DNA片段崩裂泄露,造成嚴重的氣溶膠污染。
總之,本文提出新冠實驗室醫療廢物處理中,存在一些不甚明晰、甚至可能存在理解和執行矛盾的地方,可能導致對新冠相關醫療廢物的處理過度。蒸汽高壓消耗大量的水電,擠占實驗室空間,檢驗人員需在繁忙的核酸檢測過程中,要保證成千上萬份樣本檢測不出錯,還要時刻防護不被感染,廢物高壓又給他們增加了水電氣安全操作的壓力,筆者認為,過度的處理(包括高壓)并無裨益。
建議對醫療廢物的分類像對待垃圾分類一樣,更加精細化,盡可能減少對人體、垃圾焚化設備和國土資源和生態環境的潛在危害。新冠病毒是我們面臨的一個全新的病毒,除防控、診治是巨大挑戰外,醫療廢物的處理也需要有新視角。
參考文獻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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